危险化学品拆除一级资质承包范围
危险化学品拆除一级资质承包范围危险化学品拆除一级资质承包范围 危险化学品拆除一级资质承包范围是:可承担各类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构件制作、安装。
一、专业承包范围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2项中的3项以上所列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等。
据了解,在化工拆除领域,巴洛仕集团具备不动火水刀切割技术,可以解决危险设备及油罐的拆除工作。以及拆除后残留危化品及危废现场处理的能力。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化工机械操作及维护经验;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0人。企业具备的其他条件均符合本规定。2、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00万元以上。3.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000万元以上。4、企业应具有与承接工程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20名以上。5、企业具有与承揽工程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能力。二、安全评价依据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规程》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依法取得的相关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分为三个等级:
(1)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60人。(2)中高级技师不少于15人。(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者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75人。(6)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得少于70人。(7)没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认证书或者医疗器械销售证明材料的,不得向社会公开发放。(8)无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